初遇雏菊,总在乡野的路边、田埂的缝隙,或是老屋墙角的一小片荒地上,它们不像牡丹那样被郑重地栽在花盆里,也不像玫瑰那样需要精心搭架、细心呵护,就那么随意地长着,矮矮的,一簇簇,贴着地皮,叶子是带着锯齿的小圆叶,毛茸茸的,透着一股子倔强的生命力,而花朵更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——白色或淡黄色的花瓣,围绕着小小的黄色花心,像一群穿着素色裙裳的小姑娘,挤挤挨挨地站在阳光下,风一吹,便轻轻摇曳起来,倒像是在低声说着什么悄悄话。
我第一次真正注意到雏菊,是在老家的院子里,那时我不过七八岁,正是爱闹的年纪,却总爱蹲在墙角看这些不起眼的小花,它们从春天开到初秋,一场春雨后就能冒出一大片,不用浇水,不用施肥,连阳光都只是偶尔慷慨地多洒几分,可就是这样的“随意”,反倒让它们活得格外自在,有顽皮的孩童踩过,被路过的牛羊啃掉几朵,第二天再看,被压倒的地方又悄悄立起来,新的花苞顶着露珠,在晨光里闪着细碎的光,像是不曾受过伤一样。
后来才知道,雏菊在植物学里叫“玛格丽特”,是“少女”的意思,这名字倒贴切——它们的花语是“天真、和平、希望”,恰如少女般干净纯粹,从前的乡村孩子,谁没玩过雏菊的“爱我吗”游戏?摘下一朵,一片片剥去花瓣,嘴里念着“爱我”“不爱我”“爱我”,最后一片落在谁手里,谁就是那个“被爱的人”,那时的我们不懂什么浪漫,只觉得这小小的花,藏着最简单的快乐,像极了孩童时代毫无杂质的真心。
长大后离了乡,在钢筋水泥的城市里,总忍不住想起那些墙角的雏菊,城市的花坛里,玫瑰、月季开得热烈,一丛丛修剪得整整齐齐,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,直到去年春天,在街角的花店看到一束雏菊,被随意地扎在粗麻绳里,没有多余的包装,却让我瞬间红了眼眶,买回家插在空玻璃瓶里,放在书桌前,每天写字累了,抬头就能看见那几朵小小的白花,在阳光下舒展着花瓣,像在对我笑。
原来,雏菊的可爱,正在于它的“不争”,它不与百花争艳,不与草木争高,只在自己的方寸之地,努力地开一朵花,结一粒籽,它不需要观众,也不需要赞美,阳光来了就多晒一会儿,雨水来了就多喝一口,干旱了就把叶子蜷起来,等一场雨,又舒展开来,这种“随遇而安”,不是懦弱,而是一种通透的智慧——知道自己是谁,想要什么,便不慌不忙,从容生长。
前几天回老家,又蹲在墙角看那些雏菊,它们还是老样子,一簇簇开着,旁边不知何时长了几株狗尾草,倒也不抢风头,和谐地立在一起,忽然想起张爱玲说:“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,爬满了蚤子。”可雏菊的生命,却像一件洗得发白的棉布衫,朴素,却带着阳光的味道,它没有华美的袍,却能在最卑微的角落,开出属于自己的太阳;它没有轰轰烈烈的一生,却用一整个季节的坚持,告诉世人:原来幸福可以这么简单——只要活着,只要开着,就很好。
风又吹过,雏菊轻轻摇曳,像是在点头,我忽然明白,为什么人们总说“雏菊是平凡人的花”,因为它教会我们:不必羡慕别人的热烈,不必追逐他人的光芒,像雏菊一样,在自己的土壤里,认真地开一朵花,便是对生命最好的致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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