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认识日光菊,是在小区楼下的一处花坛里,那是个盛夏的午后,阳光晒得柏油路发烫,连蝉鸣都透着几分懒散,我低着头匆匆走过,却被一簇明晃晃的金色攥住了脚步——不是牡丹的雍容,也不是玫瑰的热烈,是一种像碎金般撒在绿叶上的亮,带着毛茸茸的质感,在正午的日头下闪着细碎的光,走近了才看清,是几丛日光菊,正仰着脸,把阳光“喝”进每一片花瓣里,连叶片都沾着暖融融的金边。
后来才知道,日光菊的学名叫“Heliopsis helianthoides”,希腊语里“helios”是太阳,“opsis”是“像”,名字里就藏着它的脾性:像太阳一样,永远向着光,永远热气腾腾,它还有个更接地气的名字——“小向日葵”,虽和向日葵是远亲,却比向日葵多了几分泼辣——它不需要广袤的土地,不挑剔贫瘠的土壤,只要给一点阳光和水,就能从初夏一直开到深秋,把日子过成一场盛大的“日光派对”。
日光菊的花瓣很有意思,不像有些花儿要么层层叠叠要么娇嫩单薄,它的花瓣是“半重瓣”的,外层是一圈舌状花,明黄中带着一丝橘红,像小姑娘扎的彩带边儿,内层是管状花,嫩黄里裹着深褐,密密匝匝聚成花心,像一小团被阳光烘烤过的蜂蜜,最妙的是它的花茎,直立又粗壮,上面覆着一层细密的短毛,摸上去像砂纸,却能让风和雨水都“站不住脚”,所以哪怕是暴雨过后,别的花儿蔫头耷脑,它依旧挺着腰杆,花瓣上挂着水珠,反而比平时更透亮几分。
我曾在乡下见过一片野生的日光菊,那是在废弃的田埂边,砖缝里只有薄薄一层土,可它们偏就扎了根,一丛丛、一簇簇,从夏初的浅黄开到秋深的赭石色,把荒芜的田埂染成了一条流动的金色河,有次蹲下来细看,发现花瓣上停着一只小蜜蜂,正把头埋进花心,翅膀一颤一颤的,连带着花瓣都在轻轻晃动,那一刻忽然懂了,为什么人们总说日光菊有“治愈感”——它不张扬,却足够热烈;不娇贵,却足够坚韧,就像生活中那些平凡的小确幸:清晨窗缝里漏进的一缕光,傍晚桌上温热的一碗粥,或是路边偶遇的一朵小黄花,都能在不经意间,把心里的阴霾驱散。
养过几次日光菊,发现它简直是“懒人福音”,春天撒下种子,不用怎么打理,自己就能冒出苗来;夏天不用遮阴,越晒开花越欢;秋天也不用特意修剪,枯了的花朵留在枝头,倒像一个个小太阳风铃,风一吹就沙沙响,连冬日里都透着股倔强,有次朋友来家里,指着阳台上的日光菊问:“这花真精神,天天晒太阳不累啊?”我笑着答:“它呀,就是要把阳光存起来,冬天慢慢用。”
日光菊何尝不是在告诉我们:生活不必总是追逐“完美”,像它一样,带着一身毛茸茸的坚韧,朝着光的方向努力生长,把每一个平凡的日子,都活成闪闪发光的模样,此刻窗外正下着秋雨,我书桌上的玻璃瓶里,插着几朵去年晒干的日光菊,花瓣已经褪成了浅褐色,可凑近了闻,似乎还能闻到那年夏天的阳光味儿——原来有些美好,真的能像日光菊一样,把温暖“存”好久好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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